市长大厦物业租赁第三方评估项目报价表
询价函
为规范公司经营采购行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司拟对市长大厦物业租赁项目报价表相关比选信息如下表:
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比选项目市长大厦物业租赁项目第三方评估
2采购单位广州中国市长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中国市长大厦
4采购方式市场询价
5采购范围、内容1、确定一家评估服务单位,市长大厦物业租赁项目评估报价表。
2、具体见附件需求书。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另行约定。
6资格要求1、报价人需具备有省国资委或广州市国资委备案的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资质。
2、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能力;
7承包方式采用项目总包干报价形式,该单价已包含完成该项目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等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8实施时间2021年12月
9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0定标方式采用经资格审核后,结合提交的报价,择优选取;
11报价文件编制
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2.完好的报价清单(盖章,密封);
12报价文件份数及要求正本一份
1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12: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14报价文件递交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市长大厦14楼财务部;
15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广州中国市长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市长大厦14楼财务部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1816
报价表
市长大厦物业租赁项目报价表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限价投标总价(元,含税)
1 市长大厦物业租赁第三方评估1年20,000元
项目名称:市长大厦物业租赁第三方评估
市长大厦物业租赁第三方评估需求书
为做好市长大厦2022年的物业招租及续租工作,符合广州市政府对国有物业的要求,本公司将通过省国资委有备案的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我大厦物业进行评估。
一、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根据拟进行的经济行为需要,评估对象为房地产租金,评估范围为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部分商业和办公房地产,拟出租面积合计为13,577.90㎡,其中商业部分面积合计为3,231.4㎡,办公部分面积合计为10,346.5㎡,现状用途分别为位于1层的商铺、摊位、2层的摊位、2-3层餐厅、5层休闲会所、16-28层办公单元,评估对象范围包括合理分摊的土地租赁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本次资产评估的具体评估范围以我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详见《委托评估清单》。
租赁条件:
①租赁方式:评估对象分别单独出租;
②出租用途:商业和办公;
③租赁期限:一般为1至2年;
⑤评估对象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含管理费,管理费、维修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④每月交付当月租金,租赁双方税费各付;
⑤以人民币为交易币种。
二、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25日。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由于评估对象为局部出租,《房地产权证》证载面积与待出租评估面积不一致,本次评估以我司提供的《委托评估清单》为准;
2、评估对象的《房地产权证》为大证,故评估对象的出租面积(即待评估面积)以我司提供的《委托评估清单》为准。其中:
①中国市长大厦1层商铺及1层摊位为內商,位于大厦一楼大堂内,非临街门面;
②中国市长大厦1层摊位(出租面积为33㎡和38.9㎡)和2层摊位(出租面积为10㎡)均为商品展示摊位性质,主要经营目的为用于商品展示和介绍;
③中国市长大厦2-3层(出租面积为2035㎡)和5层(出租面积为850.50㎡)分别整体出租为餐厅和休闲会所;
④中国市长大厦16-28层的租金评估值不考虑楼层及方位朝向的影响。
评估委托合同书
合约[2021] 第 号
甲方:广州中国市长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4楼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评估目的
甲方拟 出租房地产 ,本次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出租价格的参考依据。
二、 评估对象和范围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是 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部分商业和办公房地产,拟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13,577.90㎡ 。乙方应根据甲方房地权证记载的不同用途及/或不同楼层间的差异,分别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结论,以满足甲方对不同用途类型、不同楼层确定不同的出租价格的评估目的。具体清单详见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评估委托清单》。
三、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由甲方确定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 市场价值 类型。
五、 评估报告提交期限
在甲方充分配合的基础上,乙方必须保证组织足够的评估力量按照甲方的进度安排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六、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 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2) 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 提供评估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给评估机构的会计账册、评估明细表、资产清查及使用情况等评估数据、资料和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根据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需要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 (5) 不干预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
2、甲方的义务:
(1) 及时按资产评估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合法的资料,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3) 认真填写各项清查明细报表,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报送乙方;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4) 在评估过程中组织人力、物力协助乙方,以及为乙方的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5) 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负责评估师与评估项目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6)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之外,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包括评估报告、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7) 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的责任: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2) 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3) 对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和资产评估师不得将评估报告内容,以及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相关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评估途径和方法;
(2) 在收到符合评估要求的各项报表、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专职评估人员做好评估对象现场勘察工作;
(3) 配合委托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分析、估算,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委托方;
(4) 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完成资产评估工作;
(5) 按照相关评估规范中对质量和评估报告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和出具评估报告;
(6) 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对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材料的妥善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有关内容;
(7) 督促执行评估业务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八、评估服务费用
1、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参考评估业务的工作量计算评估服务收费。
2、评估服务费总额为 人民币 元 ;
3、支付时间:出具正式估价报告后于 10 工作日内收取总费用的 100% ;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
5、公司账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九、评估报告使用者和使用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是甲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资产评估报告由本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于约定的资产评估目的下合法使用。
3、乙方和资产评估师不对因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
报告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 除本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外,如需要增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评估报告将失效,乙方亦不对其他报告使用者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拥有追索甲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
5、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和乙方另有约定的以外,报告使用者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交的包括资产评估报告、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十、资产评估提交方式
1、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有关程序后,向甲方提交经乙方和经办资产评估师签章的纸质版资产评估报告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 四 份。
十一、 合同的有效期限
1、本合同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后起生效,在本合同委托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十二、 合同事项的变更
1、本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若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将通过友好协商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书。
2、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本合同,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超过乙方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3、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签约各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特别约定
1、乙方需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材料,需在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通过书面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作出说明。乙方超过 5 天未向甲方说明评估所需材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形解除合同的,因乙方未开展工作,甲方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评估服务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3000元 违约金作为耽误甲方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商务赔偿。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完整的基础材料后 20 天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乙方逾期提供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天扣除 500 元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从未付的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乙方逾期 10 天仍未提供评估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形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未开展评估工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项下评估服务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3000元 违约金作为耽误甲方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商务赔偿。
3、本合同其它条款与以上特别约定相抵触的,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广州中国市长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 地址:
电话: 020-87553838 联系电话:
邮编:510620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广州
附件:市长大厦物业租赁第三方评估项目报价表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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